編輯周記 - 香港樂壇原創歌運動的失敗

撰文: Kantorates | 發布日期: 2021年11月27日

2021年11月27日

香港樂壇原創歌運動的失敗 by Kantorates

香港樂壇原創歌運動的失敗

乘著《梅艷芳》電影的風潮,最近有朋友在社交網絡上討論有關原創歌vs改編歌的爭議,指九十年代香港各電台為推廣原創歌而打壓改編歌,當時雖然受到樂壇支持,但過去二十年的發展,已提供很好證據,顯示這樣做是弊多於利。究竟這樣的論調是否正確?

說到改編歌,年紀較輕的朋友可能不知,八十年代香港流行樂壇起飛,一躍成為東亞地區的娛樂王國,改編歌是功不可沒。當年風靡一時的超級偶像,包括上述的梅艷芳、張國榮和譚詠麟等人,都曾受惠於改編歌,例如最近配合《梅艷芳》經常被播放的《夕陽之歌》,或者是張國榮的首本名曲《Monica》、譚詠麟的《愛情陷阱》等,都是改編自日本的流行曲,然而自九十年代中期以後,香港樂壇開始原創風潮,主張以本地創作取代改編歌,因而以改編歌作唱片主打的做法,才逐漸絕跡樂壇。

當年網絡還未出現,沒有手機也沒有Youtube、更沒有iPod等設備,大眾聽歌不外乎就是購買CD唱片、到影音店試聽,或者是最簡單的在電視或電台接收相關資訊。由於當時本地創作的走向獲電台支持,尤其商台鼓吹原創歌運動,改編歌因而遭到打壓,唱片公司在商言商也不可能和電台交惡,於是改編潮逐漸式微,本地樂壇終於變成以本地創作為主。

然而比較遺憾的是,也是從九十年代末至千禧年起,香港整個娛樂產業逐漸走向衰落,不管歌影視界的發展都大不如前,以原創歌主導的樂壇,自此沒有恢復昔日的光輝。當然,香港娛樂界衰落原因很多,例如回歸前後產業對未來發展的不確定性和焦躁情緒升溫、盜版橫行大大打擊各大娛樂公司的利潤等,要把樂壇失守的責任完全歸因原創歌運動,似乎有點以偏概全,但不能否定的是,本地的原創質量是否能夠支撐整個市場的蓬勃發展,卻是非常值得教人生疑。

過去廿多年,香港樂壇當然不是沒有出產過原創經典,但跟八十年代的百花齊放相比,數量上確是不可同日而語。值得注意的是,八十年代香港樂壇雖然是改編歌的天下,但原創並沒有被打壓,而是兩者兼容發展,原創歌數目雖不多,質素卻非常高,因為有競爭才能有進步,原創歌要暢銷,必然要做得跟改編歌一樣好,甚至是更優秀,這樣才有活路。正因為有這種置之死地而後生的壓力,創作人才會被迫出最佳表現,好像當年Beyond、陳百強、林子祥等人的原創作品,水準不會比改編歌差,而他們的受歡迎程度也證明,只要能交出優秀作品,不管是原創或改編,歌迷都會接受。

相對而言,過分的保護只會令到創作者不思進取,缺乏奮鬥動力。以職業足球為比喻,現在世界足壇外援政策最寬鬆的頂級聯賽,幾乎全在歐洲,例如英國、西班牙等,每支球隊的外援數目眾多,好些班霸級別的隊伍,正選陣容中外援人數甚至超過本國球員,但這些聯賽所在地的國家隊,並未因為大量引入外援而阻礙本國球員出頭,好像西班牙便是在外援發展最繁盛的時期,捧下國家史上首個世界盃冠軍,英超外援如雲,三年前英格蘭也打入世盃四強,可見放寬外援發展,不但沒有造成本土球員機會減少,相反這些本土球員在外援的競爭下,長期獲得高質量訓練,更能發奮圖強,而且整個足壇生態也更走向精英制,只有真正具實力者才能在汰弱留強的環境生存,國家隊的實力反而更為提升。

說起來,這跟最近中國足壇的做法可算剛剛相反,中國足協為了所謂的培養國家隊實力,不斷削弱外援數目,增設各種外援限制,結果反而造就國內大量高薪低能的本土球員,既然沒有競爭也能確保席位,球員為何還要拼命苦練?香港樂壇硬推原創歌運動,失敗之處也是如出一轍。

Kantorat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