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irates of Silicon Valley
評分: 8/10
年份: 1999
片種: 劇情
導演: Martyn Burke
演員: Noah Wyle ﹑Joey Slotnick ﹑J.G. Hertzler ﹑ Anthony Michael Hall
「Why join the navy if you can be a pirate ?」Steve Jobs 1955~2011
曾經看過《莊子》的《逍遙遊》,內文提到:「宋人有善為不龜手之藥者,世世以洴澼絖為事。客聞之,請 買其方百金。聚族而謀曰:『我世世為洴澼絖,不過數金;今一朝而鬻技百金,請與之。』客得之,以說吳 王。越有難,吳王使之將。冬,與越人水戰,大敗越人,裂地而封之。」
Jobs與Gates兩人在數位革命的成就固然是眾人有所目睹,但是其實就根本來說,兩人只不過是將數位電子產 業,帶領到一個當前多數人都能理解的領域。一個原本建立在多數電子元件而成,但終歸只能以二進位型式 運作的吃電垃圾,誰能料想到卻是近20~30年來最偉大,且徹底改變全球人類生活機能,更甚至的成為生活必 需品的東西。
本片的故事時間點起始於70年代末期,當多數嬉皮整天沉醉於大麻以及反戰的虛無中時,Jobs正在組裝出MAC 第一部原型主機;而當時正是IBM仍在龍頭地位的時期,而Gates則是醉心於電腦操作介面的開發,甚至為了成 功取得與電腦主機業者的合作,而買下了日後曾短暫影響電腦在80~90年代的MS-DOS系統之原型系統。
雖然筆者在觀賞這部作品時,難免會存在一些身為理工科出身的觀點(筆者是為電機工程系畢業,真正本科 技能是『機電數位整合系統設計』,即是『PLC』),去看待本片在處理一些電子科技產業的技術橋段之正 確性。幸運的是,本片在處理科技相關劇情的橋段大都是點到為止,故事仍以兩位主角的經歷為主要故事線。 雖然片中大部分關鍵劇情都算是很貼近於事實,但本片仍舊只是一部以Jobs為主角的電影,雖然Gates在本片掛 名男二號,但更多成份是透過Gates的角色來對比於Jobs在人生態度與身為創作者的不同觀點之角力。
我們從這部電影得到的事實就是,Bill Gates只想做個商人;Steve Jobs則是將數位革命視為一種使命,他所 追求的是近乎Howard Hughes在電影與航空產業所看到遠見一般。從這樣的結論不難看出,多數看過本片的 人大都同意的觀點,也即是本片對於Bill Gates的醜化。但說真的,本片其實也沒有太美化Steve Jobs的形象, 弔詭的是,Steve Jobs本人非但不動怒本片將他較為負面的形象誇張放大,還覺得飾演者Noah Wyle很精準的 掌握了他的形象;反而Bill Gates在另一部電影《Antitrust》中被借用其形象且再次醜化到非常負面的程度, 似乎也是某種程度上兩人將戰爭延伸到不同平台的意象。
Bill Gates:『黑手黨說:「親近你的親友,但要更親近你的敵人。」』
Steve Jobs:『比起一家人,我們更像是黑手黨家族,一轉身就被你(Bill Gates)捅一刀!』
Bill Gates:『對你(Steve Jobs)我來說,全錄Xerox就像是一個二十四小時中門大開的富有鄰居。你只不過 是早一步偷溜進去,搬走他們的電視機罷了。』
本片原名翻譯為《矽谷海盜》,香港翻譯為《矽谷戰爭》,大抵仍是相當貼切的符合故事主題,唯有台灣 因當年MICROSOFT是較為主流的系統(且MAC在當時的台灣並不普及,高價位是主因,現在雖整體價位 上已較低,但仍在同級商品中算中高價位),且MICROSOFT在台灣電子科技產業的影響及在大眾知名度 遠高於MAC,台灣把片名翻譯成很廉價的《微軟英雄》。
在本片於當前2012年的台灣重新再版DVD的同時(同時也重新再版了兩部Whitney Houston的經典作品), 我們可以說本片是在推出時消費了兩位電腦奇才;或是台灣將片名翻譯為《微軟英雄》是消費了MICROSOFT當 時在台灣的影響力;也可以說重新再版本片的台灣DVD發行商是消費了Jobs僅有的商業價值。
但不論如何,我們都是這數位革命下的受惠大眾。那麼,付給帶『天火』給我們的『普羅米修斯』一點他應 得的報酬又何妨?
猛人- 全體人員
文: bio-m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