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cke

Locke

評分: 9/10
年份: 2013
片種: 劇情
導演: Steven Knight 史提芬黎特
演員: Tom Hardy 湯哈迪﹑ Ruth Wilson 露芙韋臣﹑ Olivia Colman 奧莉花高雯﹑ Andrew Scott 安祖史葛﹑Tom Holland 湯浩倫﹑ Bill Milner 標妙拿

《接聽風雲》是一部極簡的電影,通篇只見英國男星湯哈迪(Tom Hardy)出現於銀幕上,而場景是一輛行駛 於高速公路的轎車內,劇情的進展完全建構在湯哈迪所飾演的伊凡‧洛克透過手機與他人的通話之上。如此 構成看似單調,容易流於無味,但是在身兼編導二職的史提芬黎特(Steven Knight)的巧手打造下,不僅精采 絕倫,更充滿值得玩味的解讀空間。

電影伊始,伊凡結束工地一天的工作,換上乾淨的鞋子,坐進BMW房車,準備開車回家。這是觀眾認識伊凡的 第一個鏡頭,便清楚標誌出他的身分:事業有成的中產階級。在往後的劇情裡,我們還能得知他有一位妻子和 兩個兒子,四人共組一個甜蜜幸福的小家庭。然而平靜的生活卻在一夜之間完全變了調,就在伊凡背離左轉方 向燈的指示,選擇向右轉駛上高速公路之後,他的人生開始逐步失控。不過80分鐘左右的路程,伊凡不僅丟了 工作,還失去妻子和家庭,更得面對私生子的誕生,近乎一發不可收拾的局面,考驗著伊凡的人生智慧。

就內容與形式而言,以路途反映人生的《接聽風雲》當屬一部公路電影,但我以為導演著眼的不只是伊凡的人 生,而是他背後所象徵的意義。伊凡的BMW指出他有一定的經濟基礎,而受命負責數一數二的大工程代表事業 有成,車窗上的「英雄救援慈善組織」貼紙則可看作他熱心公益、關心社會的證明,種種細節堆砌出的儼然是 春風得意的人生勝利組圖式。至於他所組織的家庭,雖然片中並未詳述,但仍可推測出妻子卡崔娜擅持家,且 兩個兒子艾迪和西恩與父親的關係十分親密。在伊凡未回家的晚上,卡崔娜外出購物,準備為晚上的球賽轉播採 買啤酒和零食,艾迪與西恩早已迫不及待等伊凡回來一同欣賞。伊凡一家各司其職,嚴守性別角色分工,無疑是 典型的中產階級核心家庭。可是這幅和樂融融的全家福是否真如表面看來那麼堅不可摧?抑或根本一觸即潰?

當伊凡決定不回家之後,他首先將電話播給貝瑟,也就是即將臨盆的一夜情對象,接著打給公司同事蓋瑞斯,最 後才是聯絡家人。由此順序來看,家人在伊凡的心中並非處於首要位置,至少是擺在工作之後,無怪乎卡崔娜抱 怨:「反正你一向只愛你的大樓,乾脆直接搬去其中一棟的頂樓住,這樣就可以從那裡望出去,過你志得意滿 的人生。」顯見伊凡看重個人成就多於家庭。這點亦顯現於他在對待貝瑟的態度上。伊凡之所以選擇去找貝瑟,並 非因為深愛她;事實上,他自認為和她根本素昧平生,兩人不過是萍水相逢罷了。伊凡為的其實是補償──補償 他那僅僅一次的失誤,也補償他身為私生子的過去。換言之,伊凡最終的目的仍是自己,其他的一切都是為了造 就他而存在。

在導演的塑造下,伊凡是個志得意滿的人,他總以為自己能「一手掌控」一切,因此不斷透過電話試圖遙控同事, 確保工程能順利進行,此外更不時安撫貝瑟焦慮的情緒,還想和妻子共同商討如何處理出軌所造成的後果,期望 「天亮後有家可以回去」。總而言之,伊凡是強調理性的資本主義現代性之映現,而導演讓伊凡的人生走向失控, 便是意圖拆毀資本主義所建造的中產階級家庭價值及其演繹之父權意識型態。片中伊凡時常透過後照鏡與父親對 話,一方面責備父親作為「父親」之失敗,另一方面想證明自己能完成父親未竟之責任:讓小孩能見到他,並繼 承他的姓氏。就拉岡(Jacques-Marie-Emile Lacan,1901-1981)的「鏡像階段」(Mirror Stage)來論,伊凡的補償 是在完整自我,當然也是在重建父親未能構築之「父權」。

然而伊凡處心積慮建構的父權實在不堪一擊,就算他不斷以沾了泥土的腳印踏入/侵入被視作女性空間的廚房,卡 崔娜仍可以一一刮除,更何況現在他已遭徹底驅逐,全然無從再以父權之姿侵入。更殘酷的是,看似溫馨的「家庭」 也只是幻象,戳破它的竟是兒子那番「假裝」論述:「我們會假裝不知道分數,假裝沒看過比賽,等你回來再一起 看。」固然是童言童語,卻是毫不留情且一針見血。家庭不但不再是能包容一切的避風港,歸根究柢,就連曾經擁 有的美好也可能是經過「假裝」而來的表象。

電影末尾,伊凡依舊駕車向前行駛,而貝瑟早已產下一名健康的小孩。新生固然象徵希望,但擺在《接聽風雲》的脈 絡之下卻顯得可悲,彷彿看見伊凡在過去信奉的價值逐漸崩解時,仍拚命抓住那最後一絲希望,期盼成為救贖。開放 式的結尾為電影留下餘韻,導演在摧毀伊凡的人生之後並未試圖重建,也沒有說明他接下來會怎麼走,畢竟人生只能 不停往前行,就像受GPS所指引的汽車一樣,唯一的方向和目的地永遠在前方的未知之處。

猛人- Tom Hardy 湯哈迪

文: 張冠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