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lt
評分: 7/10
年份: 2008
片種: 動畫
導演: Byron Howard 、 Chris Williams
聲演: John Travolta ﹑ Miley Cyrus ﹑ Malcolm McDowell
無論是動畫電影或真人電影,只要是迪士尼出品的電影必定以「闔家歡樂」為定位,總能吸 引大批的父母親帶著小孩們走進電影院享受這一百分鐘左右的娛樂。因此,這些電影通常會 用可愛的動物或夢幻的人物作為主角,闡述友情、誠信及勇敢等積極正面的觀念,讓小朋友 們認識這個世界光明的一面;然而,如同白晝與黑夜的輪替出現,現實社會中除了電影中所 勾勒的美好之外,更多了難以預期的殘酷與無奈。例如經典動畫電影《獅子王》(The Lion King,1994)中,獅子刀疤因對權位的覬覦而殺害自己的兄長木法沙,便展現出人心貪婪 及欲望的無限。
而入選第81屆奧斯卡最佳動畫片候選名單、迪士尼的第四部3D動畫《超級零零狗3D》,除 了一如往常有充滿人性且十分可愛的動物作為主角外,還有令人不禁大笑的逗趣對白,更加 入動作電影經常會使用的拍攝手法,以增加視覺效果上的緊張刺激感。這些元素的加乘之下, 《超級零零狗3D》對於小朋友來說絕對是一部娛樂效果極佳的動畫電影;但是,在猶如彩色 糖衣般的輕鬆笑料中,卻是藉著一隻雪白的明星小狗波特(John Travolta配音)的經歷,揭 示了沉重且深刻的人生議題。
波特為一齣好萊塢當紅冒險動作影集的狗明星,為了拍攝到最真實的情感與表情,波特從小 就被飼養在片廠中的一輛休旅車中,完全與外面的真實世界隔絕。如此一來,波特的心中便認 定自己是一隻擁有獅吼功及無影腳等超能力的狗,且就像所有好萊塢電影中的英雄角色一樣, 波特不會受傷流血、不知道什麼是肚子餓,總是能夠順利從各種危急狀況中安全逃脫。某日, 波特的小主人佩妮(Miley Cyrus配音)被綠眼人所綁架,為了救佩妮脫離危險,波特從片廠逃 走。對於從小生長在片廠所營造出的「虛擬世界」中的波特來說,這是牠首次踏上「真實世界」 的土地,並在小黑貓咪咪及圓滾滾的倉鼠阿諾的陪伴下,展開一場「真實」的刺激冒險旅程。
這樣的劇情大綱與占基利(Jim Carrey)所主演的電影《真人Show》(The Truman Show,1998) 可說是如出一轍,波特與楚門一樣絲毫不曉得身邊的一切景物都是假的,連每天所遇見的人都是 安排好的,自己根本只是一齣完美劇本中的一個角色罷了,這樣的人生毫無自主性可言。電影開 始時,波特僅是寵物店中單純活潑的一隻小狗,一個胡蘿蔔玩具就能讓牠玩得不亦樂乎;然而, 當波特在片廠裡生活了五年後,這樣的純真便全然消失,任何一點的風吹草動都會讓波特提高警 覺,呲牙裂嘴提防根本不存在的壞人綠眼人。因為對於波特來說,與壞人對抗並保護主人已經成 為牠生命的重心及目標,唯有如此的「英雄」生活才是「真實」。
《真人Show》的結尾處,楚門(Jim Carrey飾)不顧一切走出攝影棚,選擇走向屬於自己的自 由之路;而《超級零零狗3D》提供了另一個不同的思考方向:何謂真實?何謂虛假?無庸置疑, 如同身上那道化妝師所畫上的閃電胎記,波特所有的超能力都不過是特效及電腦動畫所製作出來 的產物。在小黑貓咪咪的不斷提醒之下,波特逐漸從「英雄」的幻想中清醒過來,體認到殘酷 的現實:原來自己不過是一隻普通的小狗。更令人為之鼻酸的是,波特不曉得該怎麼做一隻普 通的小狗,「一般的狗都做些什麼?」波特向咪咪問道。波特感到悵然若失,因為一直以來所 堅信的「真實」頓時化作「虛假」,更不曉得該如何重新定位自己的「人生」。
為此,導演安排了一個特別的角色登場──一隻始終活在自己的世界中的倉鼠阿諾。阿諾被主 人飼養在一個透明球狀容器內,唯一的娛樂就是收看波特主演的影集,因此便成為波特忠實的 頭號粉絲,甚至還堅信波特擁有超能力。雖然阿諾的行為看似誇張且有些自不量力,畢竟一隻 被關在圓球中的小倉鼠能做什麼,但也是因著這股毫不懷疑的衝勁與熱情,讓波特在聽了阿諾 一連串宛如競選宣言的演說後重拾信心。即使那些驚人的超能力是虛假的,但波特愛小主人佩 妮的心,以及想要拯救她的信念卻是百分之百真實的。
其實這樣的劇情發展或許沒有太多新意,但若將此概念放眼至我們每個人的「人生」上,便能 體會到《超級零零狗3D》所要傳達的中心主旨。好萊塢片廠就像整體社會所構築出的價值觀, 而我們每個人都是生活在其中的「波特」,我們的人生都被這些無形之手操控著,讓我們堅信 當下的現狀就是最好的選擇,毋須去做任何改變;然而,就像波特重新拾回自信心與初衷後, 將原先「虛假」的力量化為「真實」,奮不顧身衝進火場中拯救佩妮,讓人見識到「信念」產 生的力量有多麼強大。「真實」與「虛假」的界線在《超級零零狗3D》中完全被打破,俗語 說:「精誠所至,金石為開。」最重要的是你相信何者為真、何者為假,如此為前提的人生才 是真正屬於自己的。
文: 張冠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