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 年2 月02 日
慾照事件 by Kantorates

慾照事件

上周香港的全城熱話﹐ 肯定是明星慾照事件。 雖然報紙 雜誌目前只旁敲側擊﹐ 未有明確推論相片真偽﹐ 但事件 惹起的廣泛討論﹐ 已肯定對社會造成影響﹐ 也對涉案的 受害者傷害不少。

觀乎今次傳媒處理報道的手法﹐ 我倒是突然聯想起早前 香港某高官X 的情婦案。 同樣為知名人物的桃色醜聞﹐ 該高官獲法律保護﹐ 即使根據案情高官包二奶已肯定是 事實﹐ 傳媒也不能公布身份﹔ 相對今次沒有一張報紙敢 斷言照片屬當事人﹐ 但報道時皆已清楚指名道性列出受害 者身份﹐甚至大翻受害者舊帳﹐ 從多角度報道事件。

有說高官是公眾人物﹐ 所以身分要受保護﹐ 那藝人不是 公眾人物? 眾所周知﹐ 在香港時下社會﹐ 藝人的影響力早 已超過演員和歌手的領域﹐ 每年的十大社會偶像或模範 選舉﹐ 入圍的都以藝人為主﹐ 可見作為社會榜樣﹐ 藝人的 影響力不會被高官低﹐ 而且對於青少年來說﹐ 藝人也更容 易成為模仿對象。

可惜事情發展至今﹐即使肇事藝人公司已經報警﹐ 也未能 撲熄傳媒的大肆喧染。 其實今次事件和早前的電視女星露 點手機片段近似﹐ 只差在案件已入稟法庭﹐ 因而受到保密 處理。 今次慾照事件幾位主角則「 同人唔同命 」﹐雖然事件 本質和殺傷力如出一轍﹐ 但因為時機問題未能及早禁制﹐ 而且如烈火般愈演愈烈﹐ 一發不可收拾。

另一方面﹐ 除了相中人外﹐ 其實整個娛樂界也是受害者。 近年時下年青藝人的形象已經不佳﹐ 醜聞接二連三﹐ 今 次事件可謂雪上加霜﹐ 進一步打擊整個行業的形象﹐ 讓 更多人覺得娛樂圈是大染缸﹐要改變大眾眼光是談可容易。

不管事情發展如何﹐ 還望眾受害者能夠勇敢面對﹐不要放棄。

Kantorat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