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 年06 月20 日
創作人應否為500 元折腰 by Kantorates

創作人應否為500 元折腰

繼早前有保險公司開價500 港元請人拍 宣傳片而被嘲諷後, 上周網絡上又傳出 另 一宗500 元招聘事件, 一間公司試圖以500 元的代價, 聘請一名自僱設計師製 作一本200 頁的書籍。 這個 故事出來後, 立即引來全城網民聲 討, 紛紛指責這 些無良公司剝削自由 工作者, 不把創作當一 回事。

可以想像即使被全城圍罵, 這些胡亂開價者並不會覺得自己有錯, 因為在他們 心目中, 藝術 本來就沒有價值, 這是從小就知道的「常識」。 香港人對藝術創作的 輕視, 非一朝一夕。 中國古代重文輕武, 文字藝術可以價值連城, 然而現今香港 剛剛相反 , 寫文字或從事藝術均無利可圖。 從小到大, 我們便被灌輸一個概念, 搞藝術無錢途如乞米, 童年願望要當藝術家、 音樂家、 漫 畫家, 會被罵到狗血 淋頭, 或者被嘲諷為無出息, 做律師當醫生才是人 生唯 一正途。 在學校, 雖然 有藝術課和音樂堂, 但從來不受重視, 藝術課不會計學分, 只做簡單評級, 遇著 考試季節, 老師甚至會暫停這些在他們眼中「 無關痛癢」 的課堂, 征用作其他重 要科目的補課。 試問在這種情況成長的香港人(當然包括上述那幾位開價500 元 而被罵的人) , 又怎會尊重藝術? 怎會理解藝術創作有價?

要改變現狀, 讓大眾明白從事藝術創作不等同當義工, 創作不只是興 趣, 而是 實實在在的一份職業, 必須從教育做起。 正如上述, 政府 必須為中小學校 訂立 與時並進 的藝術課程, 並嚴格執行, 從小讓 小朋友知道, 藝術、 音樂等和其他 課目 如科學、 文學、 數理等沒有分別, 應該被一致看待, 不同科目的學習時間 應該平均分配, 才能讓他們了解和 明白藝術創作的價值。

其次, 伴隨教育標準的訂立, 課程應該更有系統傳授藝術鑒別和欣賞的方法。 現在不少行外人亂開價聘請創作人, 或者一些被稱為「頂爛市」 、 不學無術的人 能夠以低價或免費方式搶走創作人的工作, 歸根究底就是因為聘請者沒有鑒別 藝術水平的能力。 從小到大, 藝術品的評級, 只有學校老師分的A-F 級, 那什麼 是好什麼是不好, 大部分人其實一知半解, 正因如此, 濫竽充數者便往往容易矇 混過關。 要杜絕這種情況, 首務就是讓更多人了解和明白何謂專業水平的創作, 以電影和錄像拍攝為例, 如何鑒別製作成本高低, 便非常重要。

第三, 應該增加行業透明度。 舉例說, 普羅大眾都知道, 一般文職大概月薪多 少, 或者是初入行的律師、 醫生,年收入也有數得計。 然而對於一些創作職位, 例如電影制作, 究竟什麼才是標準薪酬和待遇, 卻一片模糊。 藝術創作常被視 為偏門, 沒有正式的入職門路, 例如上述的拍電影往往是靠行內人互相推薦, 才能入行。 形同功夫秘傳的求職方式, 讓創作行業如同蒙上一層薄紗, 可見而 不可知, 亂開價、 亂壓價的情況自然無法控制。

拍一條宣傳片, 錢用在哪裡? 需動用什麼攝錄器材? 租一支燈多少錢? 收音的 機器配備花費多少? 哪個工作崗位必須依 賴人才? 工作時間多少? 若對整個製 作程序有更深刻認識, 知道租器材也不只500 元開支, 顯然地, 便不會再有500 元包拍宣傳片這種荒唐offer 出現了。 所以說, 要撥亂反正, 行業本身應該訂立 更清晰 的待遇和開支指引, 讓大眾了解, 在一般有利益涉及的商業情況下, 製 作一條宣傳片、 譜寫一段樂章、 撰寫一篇文章, 業界標準的支出和薪酬數目, 只要公眾多了解, 便不會出現亂開價剝削創作人的情況。 當然, 要訂立並公 開 薪酬標準, 就代表很多原本就已經在擠壓創作人的既得利益者/ 公司, 必須放 棄他 們的利益。 在這個人人為己的商業社會, 是否有人願意捨己為人, 就是後話。

創作人被剝削, 不是單方面能夠解決的問題。 很多人在鞭撻剝削者的同時, 殊 不知自己可能也是促成這種歧視的幫兇之一。 尤其你問一問自己, 從小到大有 沒有看輕過藝術創作, 或者說身為業界人士, 有沒有剝削過其他創作人 ? 如果 回答有 一絲猶豫, 那便好應該反省一下, 是 否能做些什麼改變現狀, 而不是單 純地把自己當作局外人, 只懂謾罵和訕笑他人了。

Kantorates